根据工作要求,人力资源科起草修订了门诊部《人事聘用暂行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现面向各科室征求意见。请各科室于12月18日(周一)下午下班前将书面意见(盖章)反馈至人力资源科。逾期视为无意见。
2023年12月15日
附件:
1.人事聘用暂行规定(征求意见稿).pdf